114 學年度高中英語聽力測驗第二次考試及學科能力測驗(學測),兩項考試之報名,皆至11月12日(二)截止。請考生特別注意,不要錯過了報名時間!
大考中心提醒,考生未依簡章規定於期限內辦理報名及繳費者,即未完成報名手續,逾期概不受理補辦報名或繳費,並不得參加考試。提醒繳費方式中,便利商店繳費(僅限個別報名考生使用),期間至11月9 (六)夜間12時止,臨櫃(含票據)繳費或匯款轉帳於11月12日(二)下午3時30分止;自動櫃員機(ATM)、網路 ATM 繳費於11月12日(二)夜間12時止。
完成報名手續之考生,無論是採集體報名或個別報名,請於確認報名資料期間內至大考中心網站各項考試「試務專區」查詢與確認報名資料是否正確。如發現姓名、考試地區、報名科目(僅學測)及無冷氣試場有任一項與原 報名資料不同、遺漏,或者有不可歸責於考生之事由而需更正時,得在「確認報名資料截止日前」提出更正,逾期概不受理更正,請務必遵守,避免影響後續應試安排。
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考服務項目,分為「一般項目」、「輔具項目」及「特殊項目」,符合服務對象之考生,一律使用網路申請。一般項目、輔具項目,無論是報名英聽第二次考試或學測,皆須分別重新提出申請,受理至11月12日(二)止。
需申請特殊項目應考服務之考生,請特別留意,除於各項考試「報名系統」之「特殊應考服務需求欄」填寫所需之必要協助或安排,並須另至「試務專區」之「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考服務網」線上填寫,並將申請表件(應考服務需求表、在校學習紀錄表、診斷證明書)寄至大考中心,以作為審查依據;兩項考試受理截止日皆為11月12日(二)。
各類應考服務項目申請,皆不寄發審查結果。請考生於開放審查結果查詢當日起。「英聽第二次考試為11月26日(二),學測為12月20日(五)」,自行至大考中心網站各項考試之「試務專區」,點選進入「應考服務」查覽或列印。更多考訊請上1111落點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