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考中心宣布,114 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將於114年1月18日(六)至1月20 日(一)舉行。報名自 113年10月29日(二)起至11月12日(二)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大考中心表示,高級中等學校之三年級在學學生,應一律由就讀學校辦理集體報名;高級中等學校 已畢業之非應屆畢業生或具同等學力者,可委託經政府立案且已獲得本會發給集體報名單位代碼之補習班報名,或可自行個別報名。
因應氣候變遷,本次考試採有條件開放試場冷氣。若各考(分)區所在鄉鎮市區,於考試當日之考試時間內,任一個時段的溫度預報達攝氏28度(含)以上,則該日將全天開放試場冷氣服務,試場冷氣溫度以設定攝氏26至28度為原則,若考生因身心因素不便於冷氣環境應試,請務必於報名時加註特殊情況,俾便事先安排無冷氣試場。
學科能力測驗考試科目包括國文、英文、數學 A、數學 B、社會、自然共 6 科,考生可自由選考。其中國文考科分為兩節施測,分別為國文(一):國語文綜合能力測驗(簡稱國綜),國文(二):國語文寫作能力測驗(國寫)。
學科能力測驗各科考試時間,國文考科的國綜、國寫各 90 分鐘;英文、數學 A、數學 B 考科各 100 分鐘;社會、自然考科各 110 分鐘。
學科能力測驗各考科題型,除國寫全為非選擇題型外,其餘考科均有選擇題型,數 學考科有選填題型,並皆有非選擇題型或是混合題型。混合題型為題組形式,是指同時包含選擇(填)題及非選擇題的題型。
學科能力測驗成績表示採級分制。成績使用於繁星推薦檢定與比序、申請入學檢定、篩選與採計,以及分發入學檢定,各科最高為 15 級分。計算級距時,先計算各科到考考生中原得總分前百分之一考生的平均原得總分,再除以 15 後得到各該科之級距,並據以計算各科各級分的原得總分範圍。學科能力測驗成績使用於分發入學採計時,各科 最高為 60 級分。
大考中心提醒,欲報考 114 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之考生,請務必詳閱考試簡章。各項試務訊息,以公告訊息為準。更多考訊請上1111落點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