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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數計時!113學年度分科測驗報名至6/18截止

記者林育如/綜合報導

113 學年度分科測驗報名至18日下午5時截止。示意圖:取自123RF

113 學年度分科測驗報名至18日下午5時截止。示意圖:取自123RF

考生注意了!113學年度分科測驗報名至6月18日(二)下午5時截止,請考生特別注意,不要錯過了報名時間。大考中心提醒,考生未依簡章規定期限內辦理報名及繳費者,即未完成報名手續,逾期概不受理補辦報名或繳費,並不得參加考試。提醒繳費方式中,便利商店繳費期間已過,臨櫃(含票據)繳費或匯款轉帳於6月18日(二)下午3時30分止;自動櫃員機(ATM)、網路ATM繳費於6月18日(二)夜間12時止。

大考中心表示,完成報考分科測驗之考生,請在報名期間內,於113 分科測驗「試務專區」同步確認報名資料。集體報名考生,待集體報名單位檔案傳輸完成後即可確認;如需補正,由集體報名單位上網更正。個別報名考生,則請於報名期間內自行上網補正。

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申請一般項目、輔具項目應考服務,一律使用網路申請, 受理期間至6月18日(二)下午5時截止。開放上網審查結果查詢日期為7月5日(五)。

另外,欲申請特殊項目應考服務之考生,若曾於 113 學年度學測提出申請,並經審查通過者,可於6月18日(二)下午 5 時前,至大考中心網站 「113分科測驗試務專區」之「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考服務網」查詢,並提出沿用、變更或新增需求。如學測與分科測驗之報名科目無法對應,或欲變更或新增特殊項目,皆請於分科測驗受理申請期間內,依簡章(p.24) 規定,繳交應考服務需求表,或檢附新事證等相關文件提出申請。申請後可於6月25日(二)查詢審查結果。

考生於報名113學測時未提出申請,或未報名113學測者,都須另至「113 分科測驗試務專區」之「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考服務網」,線上登錄「特殊項目申請三項表件 (應考服務需求表、在校學習紀錄表、診斷證明書)」,並列印後郵寄至本會大考中心,以作為審查之依據。有關申請注意事項或填寫方式,請參考本會大考中心網站下載專區之「113學年度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考服務申請要點暨樣例說明」。申請後可於 6月25日(二)查詢審查結果。

有關考生申請特殊項目應考服務項目之審查結果,請考生自行至大考中心網站分科測驗「試務專區」查覽或列印。開放審查結果查詢日期為6月25日(二)。考生對特殊項目審查結果有疑義者,可提出複審;複審申請截止日期為6月27日(四),複審結果請上網查覽,時間為7月5日(五)。

有關考試之重要試務訊息,將登載於大考中心網站最新訊息及各項考試專區之考試訊息,請考生多加留意與閱覽。更多分科測驗相關資訊請上1111落點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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