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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考生成績及統計資料」3月1日公布

       大考中心111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考生成績及統計資料將於111年3月1日(二)公布,成績通知單於3月2日(三)寄發。個別報名者逕寄至考生之通訊地址;集體報名者,寄交集體報名單位轉發考生,並以電子郵件傳送考生成績資料檔至各集體報名單位。如欲查詢寄發情形,集體報名者,請洽集體報名單位;個別報名者,請以電話02-23661416 轉608查詢。申請補發日期自3月3日(四)起至3月7日(一)止,逾期不予受理。

《簡訊通知及成績查詢》

        3月1日(二)公布成績當日上午提供行動電話簡訊通知成績之服務,凡報名資料有填寫行動電話號碼之考生,大考中心以0911-511-467號碼主動發送簡訊通知考生成績。同日上午9時起,考生即可至本會大考中心網站「學科能力測驗試務專區」或以電話語音 02-23643677查詢成績。

《公布成績統計資料》

       3月1日(二)公布成績當日上午大考中心網站公布各科成績人數百分比累計表,及「頂標」、「前標」、「均標」、「後標」、「底標」五項成績標準等。

《成績複查》

       考生如對本次學科能力測驗成績有疑義,請於3月2日(三)起至3月7日(一)止, 至本會大考中心網站「學科能力測驗試務專區」註冊或登入個人專區,使用系統內申請成績複查功能登錄申請複查相關資料。考生複查成績,限用網路申請,未於期限內完成申請手續並繳費者,概不受理。複查結果通知書於3月15日(二)寄發,同時提供網路及電話語音查詢。

 

(資料來源 :大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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