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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學年度高中英語聽力測驗第二次考試及學科能力測驗報名至 110 年 11 月 16 日截止

《報名後務必確認報名資料》

       未依簡章規定期限內辦理報名及繳費者,即未完成報名手續,逾期概不受理補辦報名或繳費,並不得參加考試。提醒個別報名考生,目前繳費可以銀行臨櫃或匯款轉帳至 11 月 16 日(二)下午 3 時 30 分止、自動櫃員機(ATM)或網路 ATM 繳費至 11 月 16 日(二)夜間 12 時止。

        完成報名手續之考生,無論是採集體報名或個別報名,應於規定期限內以網路或電話 語音(02-23643677)確認報名資料是否完備。確認報名資料日期:高中英語聽力測驗第二次考試於報名期間,即 110 年 11 月 10 日(三)至 16 日(二);學科能力測驗則自 110 年 12 月 7 日(二)至 9 日(四)止。

        考生如發現與原報名資料不符或遺漏,高中英語聽力測驗第二次考試請於報名時間內 (110 年 11 月 10 日(三)至 11 月 16 日(二))自行補正;學科能力測驗於 110 年 12 月 9 日(四)前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本會申請補正,逾期不予受理。

        有關高中英語聽力測驗、學科能力測驗報名相關試務,請至本會大考中心網站「高中英語聽力測驗試務專區」、「學科能力測驗試務專區」查詢或以電話(02-23661416 轉 608) 洽詢。

《提醒考生留意考試調整相關訊息》

       有關 111 學年度高中英語聽力測驗與學科能力測驗在題型、答題卷及試務作業之調整,及配合 111 學年度起適用之大學多元入學方案之考試調整,請考生務必詳閱本會大考中心 110 年 10 月 19 日(二)公告之 111 學年度考試簡章(高中英語聽力測驗、學科能力測驗)更新版,及公告之相關訊息

《因應疫情調整試務作業訊息》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需求,本會各項防疫措施,最遲將於考前二週公告於本會大考中心網站,請考生特別留意相關訊息。

 

(資料來源:大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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