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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學年度高中英語聽力測驗第一次考試考生成績通知單11月8日寄發及第二次考試報名時間

111學年度高中英語聽力測驗第一次考試

       111學年度高中英語聽力測驗第一次考試考生成績通知單於110年11月8日(一) 寄發,集體報名者,寄交報名單位轉發考生,並以電子郵件傳送考生成績資料檔至各集體報名單位;個別報名者,逕寄至考生之通訊地址。如欲查詢成績通知單寄發情形,集體報名者,請洽集體報名單位;個別報名者,請以電話02-23661416轉608查詢。申請補發成績單日期自11月9日(二)起至11月11日(四)止,逾期不予受理。

《簡訊通知及成績查詢》

       11月8日(一)寄發成績通知單當日上午亦提供手機簡訊通知成績之服務,凡報名資料有填寫行動電話號碼之考生,本中心以0911-511-467手機號碼主動發送簡訊通知考生成績。 同日上午9時起,考生即可至本會大考中心網站「高中英語聽力測驗試務專區」或以電話語 音(02) 2364-3677查詢成績。

《成績複查申請》

       考生如對本次測驗成績有疑義,請於11月8日(一)至11月9日(二),至本會大考中心網站「高中英語聽力測驗試務專區」註冊或登入個人專區,使用系統內申請成績複查功能登錄申請複查相關資料。

       複查成績限用網路申請,未於期限內完成申請手續並繳費者,不予處理。複查結果通知書於11月11日(四)寄發,同時提供網路及電話語音查詢。

111學年度高中英語聽力測驗第二次考試

《報名相關事項》

       111 學年度高中英語聽力測驗第二次考試將於 110 年 12 月 11 日(六)舉行,報名自 11 月 10 日(三)起至 11 月 16 日(二)止,逾期不予受理

       高級中等學校之三年級在學學生,應一律經由就讀學校辦理集體報名;其他具備報考資格者,可委託經政府立案且已獲得本會發給集體報名單位代碼之補習班報名,亦可以個別網路報名。未於規定期限內辦理報名、繳交照片及繳費者,即視為未完成報名手續,逾期概不受理補辦報名或繳費,並不得參加考試。

       報名完成登錄後,可至本會大考中心網站「高中英語聽力測驗試務專區」或電話語音 (02) 2364-3677 查詢報名處理情形。有關高中英語聽力測驗相關資訊,請至本會大考中心網站「高中英語聽力測驗專區」查詢。

《111 學年度高中英語聽力測驗調整事項》

一、試題與作答之調整:

(一)全卷試題由四大題增為五大題,其中,「看圖辨義」調整為「圖片聽解」,新增第五大題為「長篇聽解」。

(二)作答由原 A5 答案卡調整為 A4 答題卷,新增「確認答題卷應試號碼劃記欄」與「確認後考生簽名欄」;作答劃記方式不變。

*考生可至本會大考中心網站高中英語聽力測驗專區,參考已公告之 111 學年度起適用之高中英語聽力測驗考試說明參考試卷及答題卷

二、試場規則與違規處理辦法增列:

       答題卷與作答用筆相關說明與規定;攜帶動物或昆蟲等之罰則;答題卷簽名欄簽名之規定與罰則;不得污損、塗改或破壞答題卷之條碼或定位點記號等之規定與罰則。

*相關調整事項,請參見本會大考中心網站 111 學年度考試簡章(英聽、學測)專區公告之 更新版簡章

《因應疫情調整試務作業訊息》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需求,本會各項防疫措施,最遲將於考前二週公告於本會大考中心網站「最新訊息」及「高中英語聽力測驗專區」,請考生特別留意相關訊息。

(資料來源:大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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