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指定科目考試(以下簡稱110指考)訂於110年7月28日至7月30日舉行。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之最新疫情通報,及教育部指示要點,並參照109指考、110英聽與110學測之防疫應變措施、110年5月26日防疫專家諮詢會議之建議,以及大考中心考試委員會審議通過之因應疫情特別準則,以高規格規劃本次考試防疫措施。
除維持分區考場進出動線、全面配戴口罩、進考分區量溫作業、不開放家長、親友陪考、試場通風規定、考分區消毒作業,設置居家隔離與居家檢疫、自主健康管理之隔離試場外,新增:每間試場考生數降至20人以確保考生間距達1.5公尺以上、試務人員施打疫苗、分區每日試畢清消、考生進入試場消毒雙手、增加設置隔離試場分區數、調降隔離試場人數至5人、不開放集報單位設考生服務隊、提供代訂考生午餐服務等。各項措施皆以維護考生權益、維持考試公平,以及保護考生及試務人員健康為原則。
相關防疫措施及因應疫情之試場特別準則,皆會公告於大考中心網站(https://www.ceec.edu.tw)「最新訊息」及「指定科目考試專區」,敬請考生與家長留意及配合。具體說明如下:
一、管制考場進出場動線,單一入口進場
為避免人群聚集,各考(分)區已預先規劃考生進場、出場及考(分)區內部移
動之動線,並做好標示與引導管制作為,以避免人潮聚集。為配合體溫量測,各考(分)區將規劃單一入口進場。考生務必配合考場規劃的動線移動,落實防疫工作。中心也呼籲接送考生親友,請勿於考(分)區門口逗留,造成人潮聚集。
二、全面配戴口罩
由教育部提供口罩給所有考生(考試日每日1片),大考中心於7月14日
寄送至考生報名時所留之通訊地址。為防疫需求,所有試務人員與考生、特定陪考人員進入考(分)區及試場時,均須配戴口罩。有關配戴口罩規定如下:
(一)考生於進入考(分)區時須配戴口罩,屢經勸導仍故意不配戴者,禁止進入考分區;若強行進入者,依「財團法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基金會因應嚴110學年度指定科目考試新聞稿110學年度指定科目考試因應防疫措施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特別準則」第2條第1項第4款,取消其考試資格。
(二)考生進入試場須配戴口罩,屢經勸導仍故意不配戴者,提報大考中心考試委員會審議,依「財團法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基金會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特別準則」第4條第1項,最重扣減其該節全部成績。
(三)考生於監試人員核對應試有效證件正本查驗身分時,應暫時脫下或拉下口罩至可辨識面貌,屢經勸導仍故意不配合者,提報大考中心考試委員會審議,依「財團法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基金會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特別準則」第4條第2項,最重扣減其該節全部成績。
考生如因身心或特殊狀況致無法配戴口罩,未及於報名期間申請免戴口罩應試者,請依大考中心公告之突發傷病申請方式,檢具診斷證明書向大考中心或考區申請,經審查核可者將移至特定考(分)區之少人試場,並免戴口罩應試。
三、考試當日入場時出示身分識別證件與量溫
考生進入考分區時須出示大考中心發送之個人專用入場識別證及應試有效證件正本,配戴口罩並配合體溫量測;未攜帶入場識別證之考生,可至考(分)區指定地點由試務人員協助確認身分後補發。考試當天,各考(分)區於上午7時30分開始量溫,並依下列原則處理:
(一)考生於進入考(分)區時須配合量測體溫,經勸導仍故意不配合者,禁止進入考(分)區;強行進入者,依「財團法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基金會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特別準則」第2條第1項第4款,取消其考試資格。
(二)考生初檢量溫時若有發燒情形(額溫達37.5℃或耳溫達38℃以上)或有呼吸道等症狀,由試務人員先引導至複檢量溫站,原則上於10分鐘內完成2次複檢,如複檢量溫仍為發燒狀態,請試務人員引導考生移至防疫試場應試,考生不得拒絕或要求於考試後給予救濟;故意不配合者,依「財團法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基金會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特別準則」第3條,該節以缺考論。
四、不開放集體報名單位設置考生服務隊及親友陪考,僅身心障礙、重大傷病或突發傷病考生得申請1名陪考人員
為避免人潮群聚,本次考試不開放集體報名單位設置考生服務隊及親友陪考,但身心障礙、重大傷病及突發傷病考生,每位考生可申請1位親友陪考。考分區學校會組成考生服務隊,以協助考生所需的服務與用餐指引,同時,為使考生能安心應試,所有試場內都將設置考生物品置放區域,並提供試場作為考生節間休息與中午用餐場所。
五、試場開放冷氣及關閉前、後門,於教室對角處各開啟一扇窗,每扇至少開啟15公分,以利通風
本次考試開放試場冷氣,並參照109指考、110英聽、110學測之試場通風,教室門保持關閉,並於教室對角處各開啟一扇窗,每扇至少開啟15公分,以維持試場適度通風,不開啟吊扇或搖頭扇,如遇冷氣故障,監試人員可視需求調整門窗開啟的寬度,以利通風。
六、加強考分區清消作業
考前及每日試畢後進行考(分)區清潔消毒作業;考(分)區各大樓提供手部清潔液等用品以供考生及試務人員使用。每節考試預備鈴響考生進入試場時,由監試人員為考生噴酒精消毒雙手(考生如對酒精過敏請主動向監試人員反映不能使用酒精,但務請考生維持手部清潔)。
七、節間休息、中午用餐以在原試場原座位為原則
本次考試開放考生於試場內原座位休息、溫書及用餐,惟各節考試開始前考生須依監試人員指示暫時離場,以利試題及答案卷、卡等相關試務準備。特別提醒考生,若於試場內節間休息、用餐後有使用手機,請務必記得在考前完全關機,並放置於臨時置物區,避免違反試場規則。
為提供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突發傷病考生之陪考人員,或中間節次未選考或提前交卷之考生休息使用,考分區會酌設休息區(室),但不開放考生於休息區(室)用餐。
八、中午用餐使用用餐隔板
考生中午用餐可以選擇由大考中心代訂便當、由親友送餐或外出購餐(或用餐),其中由中心代訂之便當將於上午第二節考試結束後,由試務人員送至各試場,請事先有登記訂購便當之考生依所訂之便當類別領用。
考生中午以在原試場原座位使用隔板用餐為原則,用餐隔板由考(分)區統一發放,用餐時請勿交談、不要併桌,並避免汙損桌面及座位標示單,用餐後即戴回口罩。用餐隔板為一次性使用,使用過之用餐隔板將由考(分)區回收處理,考(分)區服務人員也將協助餐後桌面擦拭及消毒。
考生中午若外出用餐或購餐,或離開考(分)區取餐,返回考(分)區時,須先進行手部清潔消毒,並出示入場識別證及應試有效證件正本、戴口罩,至量溫檢測站量溫。
九、設置居家隔離與居家檢疫、自主健康管理之隔離試場
為確保整體考生應試健康及安全,大考中心已建立與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相關單位勾稽居家隔離及檢疫等考生資料機制。目前的規劃,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110年5月14日更新之「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因各類考生感染風險不同,故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及自主健康管理等不同類型考生將安排於不同隔離試場,本次考試為減少考生移動距離,於臺北、新北、基隆、桃園、新竹、苗栗、臺中、南投、彰化、員林、雲林、嘉義、臺南、高雄、屏東、宜蘭、花蓮、臺東、澎湖、金門、馬祖等21個縣市共33考(分)區皆設置隔離試場。
若為勾稽名單所列之考生,大考中心將主動聯絡考生;若考生接獲政府相關單位通知為確診、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自主健康管理者,請立即與大考中心聯絡(02-23661416#608),俾利試務安排,切勿私自參加考試。倘有私自參加考試之情事發生,經查證屬實,將提報大考中心考試委員會審議,最重為取消考試資格;並通知政府相關單位進行後續處理;確診者不可參加考試。
大考中心會隨時關注疫情變化,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疫作業調整應變事宜,也請各相關單位、考生及家長體諒疫情變化,配合防疫作業。
(資料來源:大考中心)
《停課不停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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