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 學年度指定科目考試將於 109 年 7 月 3 日至 7 月 5 日三天,分別於 29 個考區,51 個分區,1,290 個試場舉行。本次考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需求,大考中心已於 6 月 15 日公布「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特別準則」以及「大考中心關於109學年度指定科目考試因應防疫措施」新聞稿,請考生特別留意。
《公布試場分配表》
109 學年度指定科目考試「試場分配表及考試地點」於 109 年 6 月 22 日公布,刊登於大考中心網站「指定科目考試專區」,提供查覽列印,同時也提供電話語音(02- 23643677)查詢;提醒考生,相關資訊請務必以大考中心公布為準。本次考試,進入考分區時必須配合量溫,除公布試場分配表,並公布各考分區量溫地點,請考生留意。
《開放各分區考場學校供考生查看試場》
開放試場提供考生查看之時間,以各該考場(分區)開始考試當天之前一天下午 3 時至 5 時;因各考場(分區)開始考試日期不同,故試場查看開放時間亦不同,請考生特別注意所公布的「試場分配表」之「開放試場查看日期」。本次考試,每間試場已於考前完成消毒作業,故不開放進入試場內,考生可於試場外查看座位安排。提醒考生與家長,進入分區時,均須配合量溫並配戴口罩,經量測發燒者(額溫達 37.5℃以上或耳 溫達 38℃以上)不得進入考場。若有任何問題,考生可依試場分配表所列之電話與該考區連絡,或與大考中心 02-23661416 轉 608 洽詢。
《考試當日需攜帶入場識別證、應試有效證件正本及配戴口罩》
考試當日,考生進入分區時須出示大考中心發送之入場識別證及應試有效證件正本、 戴口罩、進行體溫量測。未攜帶入場識別證之考生,可至指定地點由試務人員協助確認身分後補發。考試當天將比以往提早30分鐘於上午7:00 開始量溫,請考生盡量提早出門以避開入場時的人群聚集。依據109學年度考試簡章,應試有效證件包括:國民身分證、有照片之健保卡、駕駛執照、護照或居留證等。
考生如有身心因素或特殊狀況致無法配戴口罩,請依大考中心公告之「109 學年度指定科目考試應試時免配戴口罩申請單」,依申請方式,檢具診斷證明書向本中心申請,申請日期至6月26日止。
《請務必詳閱 109 考試簡章之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
應試試場規則與違規處理辦法除依據 109 學年度考試簡章規定外,亦應遵循本次考試新增防疫措施與相關規定。特別提醒考生,近年常有考生攜帶穿戴式裝置或行動電話入場,請務必留意相關規定,以免被扣減成績。考生進入試場就座前,應取下穿戴式裝置(如:智慧型眼鏡類、智慧型手錶類、智慧型手環類、耳機類等);並將行動電話完全關機,放置於臨時置物區,不得攜帶入座。考試開始鈴響後,若發現行動電話未完全關機,不論置放位置,依違規處理辦法第 8 條,視使用情節輕重處罰,將扣減其該節成績最低為7分,最高為全部成績。
考生應考前,請務必詳閱試場規則、違規處理辦法、防疫措施相關規定,包括一般、入場、作答、離場及防疫事項等,以避免因不小心違反規定而影響成績。亦可參閱大考中心網站「指定科目考試專區」之109學年度指定科目考試「考生應考注意事項(完整版)」,及選才電子報第310期刊載考生應考注意事項。
(資料來源:大學入學考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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