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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學年度指定科目考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考生注意事項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大考中心除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之最新疫情通報, 及教育部指示要點,亦參酌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統一入學測驗、國中教育會考全國試務會等機關單位辦理試務之應變措施,規劃本次試務作業安排,敬請考生與家長配合,並予體諒。

一、 每間試場人數:

本次考試每間試場人數由 42 人調降至 36 人。

二、 特定陪考人員:

本次考試僅提供集報單位、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以及突發傷病考生, 可申請特定陪考人員。集報單位之陪考人員將依各單位報考情況安排,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以及突發傷病考生,每位考生可申請 1 名陪考人員。除此,一律不提供家長陪考。有關申請方式與時間將另行公告。

三、 試場查看時間:

本次考試試場查看開放時間,為各該考場(分區)開始考試當天之前一 天下午 3 時至 5 時,因各考場(分區)開始考試日期不同,故試場查看開放時間亦不同,請考生特別注意。每間試場將於考前完成消毒作業,故不開放進入試場內,考生可於試 場外查看座位安排。考生與家長進入分區時,均須配合量溫,經量測發燒者(額溫達 37.5℃ 以上或耳溫達 38℃以上)不得進入考場。

四、 考試當日量溫作業:

本次考試期間,各當天各分區於上午 7 時開始進行量溫作業。考生進入分區時須出示大考中心發送之入場識別證及應試有效證件正本、戴口罩、進行體溫量測;如不配合者,禁止進入分區。未攜帶入場識別證之考生,可至指定地點由試務人員協助確認身分,並補發入場識別證。若考場位於大學內,驗證與量溫作業未必於大學校門口,請依指示前往正確考場地點以驗證與量溫。經量溫若有發燒情形(額溫達 37.5℃ 以上或耳溫達 38℃以上)或呼吸道等症狀,須遵從試務人員指示移至防疫用試場應試,考生不得拒絕或要求於考試後給予救濟。

五、 應試時全程配戴口罩:

考生應試時應全程配戴口罩,並須配合於監試人員查驗身分時暫時脫下或拉下口罩至可辨識面貌,查驗後請立即戴好。如因身心因素或特殊狀況致無法 配戴口罩,應於考前檢具衛生福利部認定之醫學中心、區域醫院或地區教學醫院開立之「診斷證明書」,且醫囑須清楚敘明未能配戴口罩原因及配戴後可能造成之影響,並向大考中心或考區申請,經審查核可者將移置至備用試場應試;未於考前出具診斷證明書申請免戴口罩或經審查未核可者,一律須配戴口罩應試。

六、 冷氣試場通風規定:

考試期間,冷氣試場內教室門保持關閉,但會於教室對角處各開啟 一扇窗,每扇至少開啟 15 公分,以利通風。如試場僅單邊有窗戶,則會開啟一扇窗戶 15 公分及近對角一扇門。開放冷氣試場為服務性質,若考試過程中發生冷氣服務中斷時, 監試人員會視需求開窗及開電扇,考生應繼續考試,不得因冷氣故障要求更換試場或加分,請考生及家長諒解。

七、 節間休息與中午用餐:

考生於考試當天節間休息時應保持社交距離。考生可於試場內或 考生及陪考人員休息區用餐,進食時避免交談。於試場內用餐時,請避免汙損桌面及座位標示單,各考(分)區考生服務隊將協助進行桌面擦拭及消毒。

八、 留意最新公告:

各項防疫試務作業將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及教育部規範進行滾動式修正,敬請留意大考中心網站「最新訊息」及「指定科目考試專區」之相關公告。

(資料來源:大學入學考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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