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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指考報名開始了!

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大考中心已於 109 年 2 月 12 日公告 109 學年度指定科目考試(以下簡稱 109 指考)日期延後至 7 月 3 日至 7 月 5 日舉行;並於 3 月 11 日公告部分試務日程異動。但 109 指考報名日期不變,仍自 5 月 19 日起至 5 月 28 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報名與簡訊通知應試號碼相關事項》

高級中等學校三年級在學學生,應一律經由就讀學校辦理集體報名;其他具備報考資格者,可委託經政府立案且已獲得本中心發給集體報名單位代碼之補習班報名,亦可個別網路報名。報名時,應依簡章規定繳交照片,並完成繳費。未於規定期限內辦理報名、繳 交照片及繳費者,視為未完成報名手續,逾期概不受理補辦報名或繳費,並不得參加考試。

提醒考生,依 109 學年度考試簡章,109 指考將不再寄發紙本考試通知,改以簡訊通知應試號碼與本中心查詢網址,請考生於報名時盡量填寫行動電話號碼,此號碼亦作為成績通知、試務緊急連絡或大學入學通知使用。若無法填寫行動電話號碼,亦可直接至大考中心網站查詢相關資訊。

有關指考相關資訊,可至大考中心網站「指定科目考試專區」 查詢;《選才電子報》第 309 期刊載 109 指考報名注意事項,考生可多加閱覽。

《因應疫情調整試務日程及試務作業》

一、試務日程調整:

(一)試場分配表及考試地點公布日期:6 月 22 日至 7 月 5 日

(二)突發傷病考生應考服務受理申請日期:

1. 由本中心受理:6 月 22 日至 6 月 30 日

2. 由考區受理:7 月 1 日至考試當日

(三)試場查看開放時間,為各考場開始考試當天之前一天下午3時至5時。

(四)考試日期:7 月 3 日至 7 月 5 日

(五)公布前一日考試科目選擇(填)題答案:7 月 4 日至 7 月 6 日

二、試務作業調整:

109 指考「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考服務特殊項目申請表件」中之「診斷證明書」得以政府機關開立,且具身心障礙類別及程度分級(如:輕度、中度、重 度、極重度)之證明文件替代,包括身心障礙證明,或有註明障礙程度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發之教育鑑定證明等。

三、為確保考生安全應試,考生如須於無冷氣試場應試且無法吹電風扇,請於報名系統內敘明特殊情況,報名日期截止後,不得要求更改。

四、本中心將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及教育部之規範,擬定「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 肺炎疫情特別準則」及相關防疫措施,除公告於本中心網站「最新訊息」及「指定科目考試專區」外,亦會發函集體報名單位轉知考生。

《使用指定科目考試成績招生管道相關事項》

指定科目考試成績主要用於大學考試入學招生管道,考生在報考指定科目考試前務必 先了解大學考試入學分發招生校系採計的科目,以免因未報考某些科目而影響選填志願。

各大學招生之報名資格悉依各校系招生簡章之規定辦理,以指定科目考試成績報名大學招生之考生,若經招生單位審驗報名資格不符,將會被取消錄取或入學資格,請考生務必注意相關招生簡章規定。

有關大學考試入學分發招生相關資訊請至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委員會網站或電洽 06-2362755 查詢;另部份大學進修學士班招生亦採用某些科目的指定科目考試成績,考生可查閱相關招生簡章之規定。

(資料來源:大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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