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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學測社會科調整答案說明

學測109年社會考科於考後,歷經由大學教授與高中老師共同參加的答案討論會議以及收受各界試題反映意見,計有三道試題可能在題文敘述上或是選項設計上有疑義,經諮詢多位學者專家並召開非原答案討論會議成員的其他大學教授與高中教師組成的疑義試題討論會議後,確認調整原於 109 年 1 月 18 日所公布的參考答案。分別說明如下:

一、第 4 題【試題】

民國初年新文化運動時期,曾有19歲大學生某甲寫信回家,表示自己與班上同齡女同學談戀愛,要求取消父母早已為他訂下的親事。信中還說:儘管大部分人都接受父母之命的婚姻,但自己要和傳統勢力戰鬥到底。如果甲身處現在的臺灣,當甲向律師諮詢時,下列何者最可能是律師的回答?

(A)如甲與女同學已辦理結婚登記,甲之婚姻未經父母同意無法生效

(B)基於親權,父母之命的婚姻無須登記即有效,但甲成年後可撤銷

(C)甲的年紀未滿二十歲,因為他尚未成年,依民法不能與他人結婚

(D)甲可與由父母代訂親事的女方,共同合意以書面宣告該婚姻無效

原公布參考答案:(A)

說明: 1. 本題命題係依據高中現行公民與社會課綱「單元三主題六民法與生活」之「3-1婚姻成立與解消的影響」,題目設計的用意在於測驗高中生對於「未成年人結婚應得法定代理人同意」概念的理解。命題者在設計正確選項時,力求避免偏離課綱大概念設計的精神並符合高中生的實際學習內容,因此選項(A)採用較為模糊的「無法生效」用語。

2. 公布參考答案後,媒體報導大學法律系教授對於本題參考答案有不同意見, 另外,本題也收到 9 件試題反映意見來函,經原命題團隊就各界意見再三檢視認為意見內容合乎法理,本中心爰於 109 年 1 月 31 日召開疑義試題討論會議,邀請大學法律系教授1位(另有2份大學教授之書面意見)及公民與社會科高中教師 2 位,重新檢視第4題選項(A)後認為,儘管學生可根據高中階段所學概念選出(A)為答案,但是該選項之敘述與現行民法之規定不盡相符, 亦即,未成年人未經父母同意之婚姻雖違反民法第981條:「未成年人結婚,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之要件,但是並非無法生效,因為民法第 990 條尚有「法定代理人得向法院請求撤銷」之規定。

3. 本中心經前後多次諮詢領域專家、高中教師及召開「疑義試題討論會議」,因題目設計未慮及其他法條,本中心決定第 4 題所有到考生均給分。

二、第 17 題【 試題】 

某甲與某乙用兩人共同的零用錢 100 元在本國網路書店購買了一本全新的小說。 某甲與某乙口頭約定,由某甲先看該本小說。某甲看完後,因為認為該小說內容無聊,某乙應該也不喜歡看,因此將該小說以 80 元的價格賣給二手書店,並且以換購的方式貼了 40 元購買另一本由本國出版社新發行的漫畫。 

17.題文中涉及的經濟行為,若從支出面計算 GDP,以下敘述何者正確? 

(A)先後買的兩本書共增加140元的GDP 

(B)二手書店換購新書增加120元的GDP 

(C)某甲將看過的書賣出增加80元的GDP 

(D)所有的交易行為共增加220元的GDP 

原公布參考答案:(A) 

說明: 

1. 本題命題係依據高中現行公民與社會課綱「單元四主題四永續發展的經濟課題」之「1-1 國內生產毛額的定義與衡量」,題目設計的用意在於測驗高中生對於國內生產毛額概念的理解與應用。 

2. 公布參考答案後,收到1件試題反映意見來函,認為原公告參考答案(A)不正確,應以(B)(D)為正確。本中心對此反映意見甚為重視,請原命題團隊再三檢視並諮詢多位經濟學者意見,其中2位支持以(A)為正確答案,但認為題文與選項的敘述有不周延之處;另有2位學者則認為就題文所提供之資料應以 (B)(D)為正確答案。由於學者間的見解不同,本中心依據疑義試題處理程序,於 2 10 日召開疑義試題討論會議,邀請 2 位大學經濟領域教授(另有 2 份 大學教授之書面意見)與 2 位公民與社會科高中教師參加,經討論,認為本題題目情境的條件設定不夠清楚,例如新發行為該年新生產或是為該年度發行但為去年度生產?二手書店只賣舊書或兼賣新書?二手書店購入漫畫書的金額?某甲換購新書時,店家可能開立的發票金額等等,不同的假設會影響不同的計算結果,題文敘述不明確亦可能造成考生不同的思考方向而致影響作答 

3. 本中心經前後多次諮詢領域專家、高中教師及召開「疑義試題討論會議」,因題文與選項敘述不夠周延,本中心決定 17 題所有到考生均給分。

三、第 24 題【試題】 

2 1902-1933 年間,臺灣甲、乙兩類數量的比率變化。圖中的甲、乙分別是指:

 

(A)甲:新式糖廠;乙:舊式?

(B)甲:歐美洋行;乙:傳統行郊 

(C)甲:新式學校;乙:傳統私塾 

(D)甲:漢人街庄;乙:蕃人部落 

原公布參考答案:(A) 

說明: 

1. 本題命題係依據高中現行歷史課綱臺灣史單元三日本統治時期()殖民統治前期政治經濟發展,測驗考生對於日本統治時期臺灣糖業政策及其發展的相關概念。題文圖 2 乃依據總督府殖產局《臺灣糖業政策》及?照彥《日本帝國主義下的台灣》等文獻,統計新式糖廠和舊式糖?(含改良式糖?)的生產量比率所繪製。題文設計上採不同時期的百分比圖,考生作答時需同時考量甲、乙數量比率消長的情況以及掌握變動的關鍵時間。 

2. 公布參考答案後,計收到 5 件反映意見來函,提出對於本題答案的不同意見。請原命題團隊再三檢視並諮詢 5 位相關領域大學教授及 1 位高中老師後,再於 2 6 日召開疑義試題討論會議,邀請 2 位大學歷史系相關領域教授及 4 位歷史科高中教師討論。會中指出,由試題反映意見內容重新檢視原題題文,由於本題各選項均未明列「量詞」,可能導致考生作答時判斷的困難,或是將各選項直接視為間/校等單位數量,而非生產量或人數等數量,造成誤答。 

3. 本中心經前後多次諮詢領域專家、高中教師及召開「疑義試題討論會議」,因選項未明列量詞,本中心決定 24 題所有到考生均給分。

(資料來源:大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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