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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學測社會科爭議題,2月11日公布確定結果

針對各界認為 109 學測社會考科第 4 題法律試題有疑義之討論,大考中心說明如下:

一、命審修題委員皆為大學相關學系教授,並經多道檢視程序大考中心辦理各項考試,命題委員與審題顧問皆為大學相關學系教授,無論在命題或審題階段,試題都經過詳細討論;試卷入闈後,由本中心邀請的高中教師協助檢視試題, 並請試考生試考試題,然後進行討論,如果發現可能的問題,還會進行修改。外界對本次社會考科第4題所提的疑問,在前述命題、審題及闈場流程均未對該題答案有所質疑, 因此大考中心依照原定答案公布。

二、考後接受各界反映意見,必要時召開疑義試題討論會議雖然大考中心經過多道流程以確認試題的正確性,但仍訂定「試題或參考答案反映意見」流程,除每次考後接受各界來函的指正意見,也會主動蒐集相關訊息,並諮詢學者 專家意見。就「試題或參考答案反映意見」流程,檢視各界意見後,若認為屬有爭議的試題,將會進一步召開疑義試題討論會議,邀請非為命題委員與命題顧問之大學相關領域教授及高中教師共同討論,本中心會以本次會議討論之結果確認最後答案。 上述流程,適用於各項考試各考科。本中心於 108 年學測 10 考科共收到 80 件試題反映意見,沒有調整答案;108 年指考 10 考科共收到 40 件試題反映意見,共 2 題調整 答案。依109 簡章規定,本中心將於 2 月 11 日於中心網頁回覆各界所提之試題反映意見,並公告確定答案。

(資料來源:大學入學考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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