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介紹

項目 指定科目考試
考試入學
承辦單位 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委員會
報考資格 凡公、私立高中(職)畢業生或具同等學力者,均可以其參加該學年度指定科目考試或學科能力測驗、高中英語聽力測驗、術科考試等各項考試之成績,參加「考試入學」。
報名方式 一律採網路登記。
報名校系數 每位考生選填之志願不得超過100個。
考試 1.指定科目考試。
2.部分校系檢定用學科能力測驗。
3.部分校系採計術科考試,包括音樂、美術、體育等組別,其中音樂及美術兩組各分五項,個別計分,考生可自由選考,體育術科只給一個總分,需全部項目應考。
4.自104學年度起,部分校系設定「高中英語聽力測驗」檢定標準。考生以其參加「102至 104 學年度」高中英語聽力測驗所獲得最高成績為其成績,達各校系檢定標準者,始得分發該校系。
篩選 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委員會依各大學校系所訂招生條件,按「先檢定、後採計、同分在參酌」之程序分發。
各校系甄選
限制條件 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委員會統一放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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