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介紹

項目 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
甄選入學
承辦單位 技專院校招生委員會聯合會
報考資格
已參加統測考試,無2科目(含以上)成績為0分之考生
1.高職應屆或非應屆畢業生。
2.綜合高中非應屆畢業生
3.高中(普通科)非應屆畢業生
4.其他符合報考四技二專同等學力資格之考生
報名方式 1.一律採網路報名。
2.分為「考生個別報名」及「學校集體報名」兩種方式。
報名校系數 每位考生至多可就所報考群(類)別中申請3個校系科組志願,但各校得限制申請生僅能申請該校1個1個系(組)。
考試 1.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包括國文、英文、數學、專業科目(一)、專業科目(二),五科成績均採15級分制。
2.指定項目甄試成績。
篩選 1.甄選流程分為第一階段及第二階段:第一階段為統一入學測驗成績篩選、第二階段為各甄選學校辦理之指定項目甄試。
2.甄選總成績包含統一入學測驗成績及指定項目甄試成績,並由各校系科訂定統一入學測驗成績之採計科目、加權倍數及佔總成績比率,以及各指定項目佔總成績比率,並可參酌採計在校學業成績、證照或得獎優待加分。
3.第一階段,統測成績採倍率篩選,依所訂篩選科目倍率之高低依序篩選。
4.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方式由各校系科訂定,指定項目例如面試、筆試、備審資料審查、術科考試、才藝表演等,通過第一階段篩選的考生須繳交甄選學校所規定之備審資料及參加各甄試項目。
各校系甄選 1.各甄選學校進行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期間為6月15日至7月1日。
2.各校系科核算甄選總成績後,由各校在網站公告甄選結果正、備取生名單。獲得正取或備取之考生均應上網登記就讀志願序,接受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才可獲得錄取機會。
限制條件 1.甄選原始總分有採計「在校學業成績」之校系科(組)、學程者,考生須於第二階段報名時繳交在校學業成績證明,提供甄選學校審查。
2.考生應注意欲報名甄選學校之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日期(須考生本人親自到場應試者,如面試)是否衝突,若遇衝突時,不得要求延期進行指定項目甄試,應自行擇一參加,且不得對未能參加指定項目甄試之校系科(組)、學程要求退費。
3.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依各校系科(組)、學程一般考生、原住民考生及離島考生招生名額、錄取生(含正取生、備取生)名次及考生登記就讀志願序進行分發作業,先辦理正取生分發,如遇有缺額時,始進行備取生遞補分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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