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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1月21日至23日舉行 1月20日下午2時至4時,開放考生查看試場

        111 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將於 111 年 1 月 21 日(五)至 23 日(日)三天舉行。「試場分配表、試場地點查詢」(含量溫檢測站地點)已公布於大考中心網站 「學科能力測驗專區」,考生可至上網瀏覽或以電話語音 02-23643677 查詢。

《開放各考(分)區考場學校供考生查看試場》

       無論考生實際應考日程,查看試場皆請於 111 年 1 月 20 日(四)下午 2 時至 4 時內前往。進入考(分)區時,均須配合量溫並配戴口罩,經量溫有發燒情形(額溫達 37.5℃ 以上或耳溫達 38℃以上)不得進入考(分)區。考生僅可於試場外查看座位安排,不開放進入試場內查看座位。考生亦可至大考中心網站「學科能力測驗專區」查覽「試場分配表、試場地點查詢」之「試場配置圖」,了解試場位置。另提醒,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及自主健康管理之考生於考前一天請勿前往考(分)區查看試場,可參閱大考中心公告之考 (分)區「試場配置圖」。若有任何問題,考生可依試場分配表所列之電話與該考(分)區連 絡,或以 02-23661416 轉 608 洽詢大考中心。

《考試當日須攜帶應試有效證件正本及配戴口罩》

       應試有效證件正本包括:國民身分證、有照片之全民健康保險卡、汽機車駕駛執照、 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證明、護照或居留證。未攜帶應試有效證件正本之考生,若由親友補送,請其送達考(分)區門口,由考(分)區入口處服務人員簽收、發給送達證明,送達時間以簽收時間為準,並請考生於該節考試結束後,前往試務辦公室領回補送之證件。

《請務必詳閱 111 考試簡章之試場規則、違規處理辦法》

       考生應考前,請務必詳閱大考中心 111 學年度考試簡章(高中英語聽力測驗、 學科能力測驗)更新版之試場規則、違規處理辦法,及網站公告的防疫措施相關規定。

       考生入場應試不可攜帶穿戴式裝置(如:智慧型眼鏡類、智慧型手錶類、智慧型手環類、耳機類等),並將行動電話完全關機(含關閉鬧鈴、震動、提示音等所有功能)放置於臨時置物區,不得攜帶入座。此外,新增答題卷與作答用筆相關說明與規定;攜帶動物或昆蟲等之罰則;答題卷簽名欄簽名之規定與罰則;不得污損、塗改或破壞答題卷之條碼或定位點記號等之規定與罰則。 

《因應疫情,學測高規格防疫,請考生安心應試》

       大考中心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需求,以高規格防疫進行 111 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各項試務作業的規劃與準備,包含全面配戴口罩、考(分)區進出動線、進入考(分)區量溫作業、不開放親友陪考、試場通風規定、考(分)區消毒作業、節間休息以在原試場內原座位休息為原則、中午用餐使用用餐隔板、設置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與自主健康管理之隔離試場等防疫措施及相關作業說明,請考生務必於考試前至大考中心網站「學科能力測驗專區」查覽。

       本次考試,相關防疫強化措施如下:

       一、試務、監試人員、特定陪考人員,以及考生服務隊等均配發面罩。

       二、於考(分)區內用餐的考生一律在原試場原座位使用隔板用餐,集報考生不可至考 (分)區設置之集報單位考生服務隊休息區(室)用餐。

       三、COVID-19 疫苗施打部分:

              (一) 試務、監試人員:施打 2 劑疫苗(因故未施打者,取得前 3 日檢測陰性證明)。

              (二) 考生:多數考生至少施打 1 劑疫苗。

              (三) 集報單位考生服務隊:施打 2 劑疫苗且有實際陪考經驗的師長;若為學生則至少施打 1 劑疫苗。

《全面配戴口罩》

       考生須全程配戴口罩,如因身心或特殊狀況致無法配戴口罩,未及於報名期間申請免戴口罩應試者,請依大考中心公告之突發傷病申請方式,檢具診斷證明書向大考中心或考區申 請,經審查核可者將移至特定考(分)區之少人試場,並免戴口罩應試。

《管制考場進出口路線、單一入口進場》

       為避免人群聚集,各考(分)區已規劃考生進場、出場及考(分)區內部移動之動線, 並做好標示及引導管制作為。各考(分)區將規劃單一入口進場。考生務必配合考場規劃的動線移動,落實防疫工作。接送考生親友,請勿於考(分)區門口逗留,造成人潮聚集。

《考試當日出示有效證件與入場識別證、量測體溫》

       考生進入考(分)區時須出示大考中心發送之個人專用 111 學測入場識別證及應試有效證件正本,配戴口罩並配合體溫量測。經複檢量溫有發燒情形(額溫達 37.5℃以上或耳溫達 38℃以上)或有呼吸道等症狀,須遵從試務人員指示移至防疫試場應試。再次提醒考生:考試當日,各考(分)區於上午 7:30 開始量溫,請考生儘量提早出門以避開入場時的人群聚集。未攜帶入場識別證之考生,可至考(分)區指定地點由試務人員協助確認身分後補發。入場識別證非應試有效證件,僅作為進入考(分)區之證明文件。 

《考試當日不開放親友陪考》

       為減少人潮群聚,本次考試不開放親友陪考,將由集報單位及考(分)區學校分別組成考生服務隊,以提供考生所需的服務與協助;身心障礙、重大傷病及突發傷病考生,每位考生都可申請 1 位親友陪考,因應防疫,特定陪考人員須全程配戴口罩及護目裝備(如面罩或護目鏡)。

       本次考試亦不開放媒體進入考(分)區採訪與攝影,也謝絕各級長官進入考(分)區,敬請關心考生的長官與家長協助與配合。

《中午用餐使用隔版、節間休息以在原試場為原則》

       本次考試開放考生於試場內原座位休息、溫書及用餐,惟各節考試開始前考生須依監試人員指示暫時離場,以利試題及答題卷等相關試務準備。

       考(分)區會設置休息區(室),以提供集報單位考生服務隊、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突發傷病考生之陪考人員,或中間節次未選考或提前交卷之考生休息使用。

       考生可外出用餐,返回考(分)區時,仍須出示入場識別證、應試有效證件、量溫,及消毒雙手。

       於考(分)區內用餐的考生一律在原試場原座位使用隔板用餐,不可至考(分)區設置之 休息區(室)用餐;用餐隔板請向考(分)區服務人員領取,用餐隔板為一次性使用,使用過之用餐隔板將由考(分)區回收處理,考(分)區服務人員也將協助餐後桌面擦拭及消毒。

       特別提醒考生,若於試場內節間休息、用餐後有使用手機,請務必記得在考前完全關機,並放置於臨時置物區,避免違反試場規則。

《試場保持通風、加強考分區清消作業》

      考試期間,不開冷氣,教室門保持關閉,但開啟教室內四個角落之氣窗各 5 至 10 公分,以維持試場適度通風。

《勾稽居隔、居檢及自主健康管理考生,至隔離試場應考》

      為確保整體考生應試健康及安全,大考中心已建立與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相關單位勾稽居家隔離及檢疫等考生資料機制,在考前掌握配合居家隔離及檢疫等考生名單;規劃於北、中、南、臺東、花蓮與三離島等 12 個考試地區之特定考(分)區,依考生類別及其原選填之考試地區安排相對應之隔離試場。若為勾稽名單所列之考生,大考中心將主動聯絡考生;若考生接獲政府相關單位通知為確診、居家隔離、居家檢疫、 自主健康管理者,請立即與大考中心聯絡 02-23661416 轉 608,俾利試務安排,切勿私自參加考試。

       另考生若屬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110 年 12 月 21 日(二)公布有關春節檢疫專案 4 擇 C 方案(7+7+7)入境者之同戶內同住者(非居家檢疫者),依規定須於檢疫者返家檢疫同住期間加強自主健康管理 7 天,檢疫者檢疫期滿後,接續一起自主健康管理 7 天者,亦請務必主動與大考中心聯絡,切勿私自參加考試。

       凡為確診、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自主健康管理考生,有私自參加考試之情事發生, 經查證屬實,將提報大考中心考試委員會審議,最重為取消考試資格;並通知政府相關單位進行後續處理。

《注意身體健康狀況、保健及安全》

       請考生注意健康狀況,考試當日,如感到身體不適,應立即通知試場監試人員協助, 進行防治措施。

       考試在即,提醒考生注意身體保健及安全,並落實勤洗手、戴口罩,儘量避免出入人潮擁擠、空氣不流通公共場所,以保持身心最佳狀態,順利參加考試。

 

(資料來源:大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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