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單位 |
技專院校招生委員會聯合會 |
報考資格 |
已參加統測取得成績,且測驗總分數非0分者
1.高職應屆或非應屆畢業生
2.綜合高中應屆或非應屆畢業生
3.高中非應屆畢業生
4.其他符合報考四技二專同等學力資格之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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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方式 |
1.一律採網路報名。
2.分為「考生個別報名」及「學校集體報名」兩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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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校系數 |
每位考生至多可選填199個志願。 |
考試 |
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包括國文、英文、數學、專業科目(一)、專業科目(二)。 |
篩選 |
1.統測考試原始分數,依其共同科目之原始分數各加權1倍,專業科目各加權2倍之方式,核計為各科目實得分數,各科目實得分數合計為總分數。
2.依照考生總成績之高低順序,再按其選填志願之順序依序分發。總分相同者,則以專業科目(一)、專業科目(二)之實得分數合計較高者優先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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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校系甄選 |
無 |
限制條件 |
1.已參加其他管道入學,經錄取(報到)後,不得參加本招生。
2.志願選填資料確認送出後,不得要求修改或重新選填,並應於規定時間內,完成上網選填志願。
3.榜單公告為各校系科(組)、學程最低錄取分數及錄取榜單。錄取生之報到註冊通知單由各錄取學校寄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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